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9日,厦门绿茵福建省药监局通报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无证万元厦门市绿茵试剂玻仪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经营多次销售药品,药品被没收违法所得3.62701万元,被罚罚款150万元。厦门绿茵
2021年7月28日,无证万元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以下简称厦门稽查办)在对一家工业企业现场检查时,经营发现这家企业的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内存放有0.9%氯化钠注射液(规格:500ml:4.5g、产品批号:有效期至2023.01、被罚生产日期:2021.02.07),厦门绿茵共44瓶。无证万元经现场核实,经营上述0.9%氯化钠注射液是药品该企业向厦门市绿菌试剂玻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茵”)采购的。
7月29日,被罚厦门稽查办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绿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厦门绿茵”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厦门绿茵”租赁的仓库现场查获0.9%氯化钠注射液共115瓶。执法人员从“厦门绿茵”ERP系统(金蝶kis专业版)导出的《采购订单序时簿》《销售出库序时簿》显示,2016年至2021年,“厦门绿茵”多次采购和销售0.9%氯化钠注射液。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绿茵”未销售出去的涉案药品115瓶0.9%氯化钠注射液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8月2日,厦门稽查办予以立案调查,最终核定“厦门绿茵”销售涉案药品销售数量为3762瓶,销售额为3.62701万元。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0月26日,厦门稽查办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二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厦门绿茵”关闭药品经营,没收其未销售的药品0.9%氯化钠注射液115瓶和违法所得3.62701万元,并处货值(按10万元计算)15倍的罚款共计15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53.62701万元。
责任编辑:27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 记者 刘浩)作为中国传统节日,农历二月二有着“二月二,剪龙头”的习俗。日前,为兼顾民生民俗,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开展理发店复工防疫排查专项工作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史晔记者薛庆元)2020年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消费规模再创新高。然而花里胡哨的促销规则、营销广告的轮番轰炸等还是让不少消费者直呼“套路深”。为更好了解双11 ...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丹萍摩梭人博物馆。受访者供图在云南省西北部,丽江市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系大家庭”形式的众多摩梭人聚居于此。在很多人的眼中,这是一个原始的族群,传统习俗“走婚”更是被披上神秘 ...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游戏成为不少人居家娱乐的选择,许多游戏下载量和流水大幅增长。然而,一些游戏公司虚假宣传、以不公平规定为自己免责甚至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和财产权,引发不满,相关消费纠纷也开始增多。疫情防控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下旬,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督局通报2020年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其中,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督局系统共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875件。其中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 ...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8月25日,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布2020年重庆市“你点名我监督”暨成渝地区医疗美容行业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结果,琥珀医疗美容门 ...